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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中科技大學2023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進鄉(xiāng)村振興重點工作的意見》,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3年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我校將繼續(xù)開展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F將實施辦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對象及條件
學生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符合2023年統(tǒng)一高考報名條件;申請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須在本省份確定的“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qū)域的農村;申請人須具有當地連續(xù)3年以上戶籍且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勤奮好學、成績達到年級前3%的優(yōu)秀學生。
二、招生計劃
高校專項計劃招生160人,招生專業(yè)為化學類、材料類、能源動力類、土木類、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類、船舶與海洋工程、醫(yī)學檢驗技術、中西醫(yī)臨床醫(yī)學、預防醫(yī)學。我校將根據各省份入圍資格學生人數,確定具體的分省分專業(yè)招生來源計劃,并通過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布。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對考生所報專業(yè)提出的選考科目要求。
注:具體錄取專業(yè)名稱以我校錄取通知書為準。
三、招生程序
1.報名
學生由本人根據自身情況提出申請,登陸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寫報名信息,打印申請表。此表需由申請人簽字、所在中學審核蓋章,并附有關獲獎證書復印件、高中階段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材料(思想品德、遵紀守法、身心健康、社會實踐)等相關證明材料(要求規(guī)格均為A4幅面紙張)一并掃描上傳至報名系統(tǒng)。
報名時間為2023年4月10日9:00至4月25日24:00。所有報名材料通過報名系統(tǒng)網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紙質報名申請材料。未按要求完成報名、報名材料不合要求者,報名無效。中學須在校內公示經審核同意報考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的學生名單。
2.考核入圍
5月20日前,有關省份完成申請考生基本條件審核。在有關省份完成考生資格審核基礎上,學校對考生提供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確定考生入圍資格。入圍資格名單將于5月底前在華中科技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公示,并報教育部及考生所在地區(qū)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備案。
3.錄取政策
所有入選考生,須按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統(tǒng)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報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志愿,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對所填報專業(yè)提出的選考科目要求。
所有入選考生,高考成績達到第一批院校錄取控制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相應分數線執(zhí)行),學校即可根據所在省份安排的招生計劃按照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錄取,并根據我校招生章程的規(guī)定安排專業(yè)。從2023年起,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四、工作機制
1.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本科生院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實施,學校紀檢監(jiān)察機構辦公室全程監(jiān)督,確保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2.我校建立起國家資助、學校獎助、社會捐助、學生自助“四位一體”的發(fā)展型資助體系。學校精準資助和資助育人全面推進,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完成學業(yè)、成人成才提供強有力保障。
3.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申請,對于提供虛假個人信息或材料的考生,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其專項計劃報名和錄取資格,同時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3年的處理。已經取得我校學籍的考生,學校將取消其學籍并予以清退,畢業(yè)后發(fā)現的取消畢業(yè)證、學位證。
五、聯(lián)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qū)珞喻路1037號
華中科技大學本科生院招生工作辦公室
郵編:430074
咨詢電話:027-87542228、87559946
傳真:027-87557014
電子郵箱:zs@hust.edu.cn
招生網址:http://zsb.hust.edu.cn
紀檢監(jiān)察機構辦公室:027-87543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