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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城市學院2020年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浙江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精神,深入實施我省新課改高考方案,結合浙大城市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2020年浙大城市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叭灰惑w”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遵循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guī)定,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進行選拔錄取,堅持標準,選拔優(yōu)秀人才。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四條 學校2020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總計劃數75名。招生專業(yè)(類)分不限科目類、單限物理類、中外合作類三種報考類別,具體計劃如下表所示:
報考 類別 | 招生專業(yè)(類) | 選考 科目 | 計劃數 | 學費 (元/年) | 備 注 |
不限 科目類 (20人) | 財務管理 | 不限 | 3 | 4800 | |
工商管理 | 2 | 4800 |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2 | 4800 | |||
新聞傳播學類 | 3 | 4800 | 一學期后分新聞學、廣告學、廣播電視學3個專業(yè)。 | ||
英語 | 2 | 4800 | 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00分。 | ||
商務英語 | 2 | 4800 | |||
行政管理 | 3 | 4800 | |||
護理學 | 3 | 5500 | 不錄取無志愿考生。 | ||
單限 物理類 (45人) |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物理 | 6 | 6300 | |
電子科學與技術 | 6 | 5500 | |||
自動化 | 6 | 5500 | |||
電子信息類 | 9 | 5500 | 一學期后分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2個專業(yè)。 | ||
土木工程 | 6 | 5500 | |||
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 | 5 | 5500 | |||
機械類 | 7 | 5500 | 一學期后分機械電子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2個專業(yè)。 | ||
中外 合作類 (10人) | 金融學(中外合作辦學) | 不限 | 4 | 40000 | 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00分。 |
會展經濟與管理(中外合作辦學) | 不限 | 3 | 40000 | ||
工業(yè)設計(中外合作辦學) | 物理 | 3 | 45000 |
注:每學年實際學費按注冊專業(yè)學費與實際修讀學分的學分學費之和結算,以浙江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為準。
第三章 報名條件
第五條 已經參加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學業(yè)水平測試(以下簡稱高中學考)各科目成績合格,綜合素質評價達到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P等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報考。
(一)高中學考折算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折算方法:A等計1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三門主要科目計15分),B等計8分,C等計4分,D等不計分。超過100分的按照100分計。
(二)高中學考折算成績達到40分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均限高中階段獲得):
1.藝術特長類:參加北京大學全國中學生藝術周、清華大學全國中學生文化藝術冬令營音樂、舞蹈、戲劇類藝術測試并獲二級(含)以上證書;或參加浙江省教育廳組織的聲樂、器樂、舞蹈類藝術特長測試并獲得A級證書(西洋管樂器可放寬至B級證書)。
2.體育特長類:獲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武術、跆拳道、田徑、健美操項目國家二級(含)以上運動員證書;或參加由地市級(含)以上教育主管部門或體育主管部門主辦的體育比賽并獲上述項目前三名(包括團體或個人)。
第六條 考生的高中學考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下載數據為準。
第七條 學校認可往屆生相應科目的高中學考成績等第。凡涉及同時具有新高考改革前通用技術、信息技術的科目等級以及新高考改革后的技術科目等級成績的情況,取科目中的最高等級作為技術科目的學考等級。
第四章 報名流程
第八條 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登錄浙大城市學院招生信息網,點擊“浙大城市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進入報名系統(tǒng),根據網上提示的報考進度依次辦理報名相關手續(xù)??忌迗?個報考類別。
第九條 報名無需郵寄紙質申請材料。考生須在報名系統(tǒng)中提交以下材料:申請表(考生所在中學蓋章)、本人身份證(正反面)、獲獎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特長生)。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傳或圖片模糊不清的,均視為放棄報名。
第十條 網上報名時間為2020年5月20日上午9:00至6月1日下午16:00。考生須于報名截止時間之前,上傳所有材料并提交報考申請。
第五章 選拔程序
第十一條 學校成立專家組對考生進行材料評審。根據考生高中學考折算成績從高到低,分別按報考類別以不超過招生計劃1:5的比例確定通過材料評審的考生名單。如出現同分情況,首先參考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等第。如仍相同,則參考高中學考成績等第,不限科目類參考順序為:語文、數學、英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單限物理類參考順序為:數學、語文、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技術;中外合作類參考順序為:英語、語文、數學、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
經學校專家組認定為符合報名條件中規(guī)定特長條件的考生,直接獲得學?!叭灰惑w”綜合素質測試資格,不占通過材料評審的人數比例。
第十二條 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獲得學?!叭灰惑w”綜合素質測試資格考生名單,并在學校招生信息網上公示。獲得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考生須根據報名系統(tǒng)提示的報考進度進行繳費(測試費為每人140元)、打印準考證等。逾期不繳費的,視為放棄綜合素質測試。
第十三條 綜合素質測試主要考查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學習潛質,采用面試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第十四條 獲得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藝術、體育特長類考生須持獲獎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特長類考生可申請參加特長附加測試,學校根據特長測試情況給予不超過15分的特長分。面試得分加特長分超過100分時,按100分計。
第十五條 根據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由高到低,分別按報考類別以不超過招生計劃1:5的比例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名單在學校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忌赏ㄟ^報名系統(tǒng)查詢綜合素質測試成績。
第六章 志愿填報與錄取
第十六條 “三位一體”招生錄取工作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入圍考生在填報院校志愿時須將浙大城市學院填寫為第一志愿;填報的專業(yè)志愿范圍為其入圍的相應報考類別中所包含的專業(yè)(類),且選考科目須符合所報專業(yè)(類)的選考科目要求,否則視為無效。
第十七條 填報英語、商務英語、金融學(中外合作辦學)、會展經濟與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工業(yè)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yè)的考生,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00分。
第十八條 綜合成績由高中學考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成績三部分組成。綜合成績按“高中學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100分)×2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60%”計算形成,其中高中學考成績折算方法同報名條件的學考成績折算方法。
第十九條 專業(yè)(類)投檔辦法:學校按各報考類別招生計劃數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按“分數優(yōu)先,平行志愿”的原則擇優(yōu)錄取,不設專業(yè)級差。當考生綜合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yè)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yè)調劑,學校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該考生入圍報考類別中招生計劃未滿專業(yè)(類);如仍不足,則從投檔基準線下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逐一錄取到未滿專業(yè)(類),直到滿額。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總分(同分則按照高考位次號排序)、高中學考成績。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yōu)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同時,考生的選考科目必須符合被錄取專業(yè)(類)的選考科目要求。護理學專業(yè)不錄取無志愿考生。
第二十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學校執(zhí)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guī)定。
第二十一條 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達到相應報考類別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該報考類別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
第七章 時間安排
第二十二條 主要時間安排如下:
(一)網上報名:2020年5月20日上午9:00至6月1日下午16:00;
(二)材料評審:6月2日—6月5日;
(三)材料評審結果查詢、繳費:6月6日—6月15日;
(四)準考證打印:6月19日起;
(五)綜合素質測試:7月12日(以具體通知為準);
(六)入圍名單公布及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查詢:7月15日起。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學校外語公共課為英語(英語類專業(yè)除外)。
第二十四條 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及綜合素質測試期間相關通知以學?!叭灰惑w”報名系統(tǒng)上的通知為準。
第二十五條 學校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杭州市拱墅區(qū)湖州街50號
郵政編碼:310015
咨詢電話:0571—88018551
招生信息網:http://zs.zucc.edu.cn
“三位一體”報名系統(tǒng):http://swyt.zucc.edu.cn
第二十六條 學校紀檢監(jiān)察辦公室全程監(jiān)督“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并設立社會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71—88285768。
第二十七條 學校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將按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fā)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fā)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fā)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yè)后發(fā)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 考入學或者取得優(yōu)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guī)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浙大城市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學校將視國家疫情防控情況,保留對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