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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師范大學關于建立新生入學“綠色通道”的實施辦法
為保證考取我校的貧困家庭學生能夠順利入學,特制定重慶師范大學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工作的實施辦法,進一步完善相關工作。
一、學校各級組織必須高度重視貧困家庭學生入學和資助工作,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辦好社會主義大學的高度,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切實解決資助貧困家庭學生因貧困不能上學的問題,實現(xiàn)我校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的目標。
二、健全“綠色通道”制度,嚴格保障“綠色通道”的通暢,對于貧困學生的家長向學校反映的有關情況盡快回復,并及時解決。對被錄取入學、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新生,可按本辦法先辦理入學手續(xù),然后再根據(jù)核實的情況,分別采取措施予以幫助,確保每一位新生不因家庭經(jīng)濟困難而無法入學。
三、加大“綠色通道”政策的宣傳工作。采取多種方式向廣大新生宣傳“綠色通道”等資助政策,讓每一位貧困家庭學生都能切實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心和愛護。同時盡量使新生入學“綠色通道”的手續(xù)辦理做到簡捷、方便和規(guī)范。新生入學迎新系統(tǒng)中,由貧困家庭學生本人提出緩繳學費的申請,學院進行資格審核,學生處復審,最后財務處審核即可辦理報到手續(xù)。
四、貧困家庭學生入學后,由學院對其貧困情況進行核實。對的確貧困的學生采取措施予以資助,如積極利用國家助學貸款新機制幫助貧困學生申請助學貸款,引導貧困家庭學生參加勤工助學活動,發(fā)放貧困生困難補助、助學金、獎學金和國家獎學金,以及進一步落實從學費收入中提取專項資助經(jīng)費的資助辦法等,為貧困學生順利完成學業(yè)解除后顧之憂。
五、加強心理咨詢工作,對存在自卑心理的貧困家庭新生及時進行心理疏導,讓他們可以自信地走進大學、完成學業(yè)。
六、學院按規(guī)定進一步落實好學生報到注冊手續(xù),對無故拖欠學費的學生及時給予教育,督促其繳清學費,繳費時間一般不超過當年的12月10日,否則按相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
學生處(學工部 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中心)
二○一九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