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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大學2024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年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2號)的要求,2024年我校繼續(xù)實施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
一、招生計劃及專業(yè)
招生計劃180人,具體實施區(qū)域由有關省(區(qū)、市)確定,分省分專業(yè)計劃見附表。
二、報名條件
高校專項計劃主要面向全國邊遠、脫貧、民族等地區(qū)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的農(nóng)村學生。申請考生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 符合2024年統(tǒng)一高考報名條件;
2. 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qū)域的農(nóng)村,本人具有實施區(qū)域當?shù)剡B續(xù)3年以上戶籍;
3. 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三、報名方式及要求
考生在2024年4月25日前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進行報名,并填寫、上傳報名材料,包括:
1.《黑龍江大學2024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由報名系統(tǒng)打印(應包含系統(tǒng)生成的所有頁面),須加蓋中學公章,中學負責人簽字。申請材料不完整,模糊難辨或漏簽字、漏蓋章者,視為報名無效;
2. 戶籍證明(戶口本首頁、戶主頁、考生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頁、考生本人頁。如無以上材料可提供當?shù)毓膊块T開具的戶籍證明);
3. 學生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將上述材料掃描(一定要清晰)上傳至報名系統(tǒng),完成報名,無需郵寄紙質(zhì)材料。
四、資格認定
為方便農(nóng)村考生順利報考,減輕考生負擔,學校將根據(jù)學生報名材料嚴格進行資格審核,確定合格名單,不再另行組織考核。
合格名單經(jīng)審核后,于2024年5月3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wǎng)進行公示,同時報生源所在省級招生部門備案公示,無異議者報教育部備案公示,請考生自行登錄查詢合格名單。
根據(jù)教育部要求,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五、錄取程序
公示合格的高校專項計劃資格考生須參加202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tǒng)一招生考試,在生源地相應批次(具體要求以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guī)定為準)報考我校高校專項計劃相應專業(yè)。
我校將從高考投檔分數(shù)達到生源省份(區(qū)、市)錄取控制線以上的考生中,依據(jù)公布的分省分專業(yè)(類)招生計劃以及我校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為考生分配專業(yè)(類)。對于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第一批次錄取控制線以上;對于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及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我校錄取批次控制線按相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高校專項計劃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執(zhí)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報專業(yè)須符合我校高考選考科目要求。
六、監(jiān)督機制及申訴渠道
省紀委監(jiān)委駐黑龍江大學紀檢監(jiān)察組對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全程監(jiān)督,并設立監(jiān)督舉報電話:0451-86608305
七、招生咨詢方式
黑龍江大學招生就業(yè)指導中心 聯(lián)系電話:0451-86608661
黑龍江大學招生信息網(wǎng)址:http://zsb.hlju.edu.cn
八、其他
(一)本簡章公布后,若教育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相關政策有調(diào)整,學校將按照調(diào)整后的政策執(zhí)行;
(二)本簡章解釋權屬黑龍江大學招生就業(yè)指導中心;
(三)本簡章經(jīng)教育部審批備案后施行。
附件:黑龍江大學2024年高校專項計劃分省分專業(yè)(類)招生計劃
專業(yè)名稱 | 電子信息類 | 金融學 | 會計學 | 法學 | 國際經(jīng)濟與貿(mào)易 | 金融學 | 會計學 |
科類 | 理工類/物理類 | 文史類/歷史類 | |||||
黑龍江省 | 5 | 2 | 3 | 2 | 3 | 2 | 3 |
河北省 | 20 | ||||||
山西省 | 5 | ||||||
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 | 5 | ||||||
遼寧省 | 4 | ||||||
吉林省 | 6 | ||||||
江蘇省 | 5 | ||||||
浙江省 | 1 | ||||||
安徽省 | 6 | ||||||
福建省 | 5 | ||||||
江西省 | 4 | ||||||
山東省 | 20 | ||||||
河南省 | 10 | 5 | 4 | 8 | 4 | 5 | 4 |
湖北省 | 1 | ||||||
湖南省 | 1 | ||||||
廣東省 | 2 | ||||||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 | 1 | ||||||
海南省 | 5 | ||||||
重慶市 | 1 | ||||||
四川省 | 1 | ||||||
貴州省 | 2 | ||||||
云南省 | 2 | ||||||
西藏自治區(qū) | 2 | ||||||
陜西省 | 1 | ||||||
甘肅省 | 2 | ||||||
青海省 | 5 | ||||||
寧夏回族自治區(qū) | 4 | 3 |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 | 3 |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