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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鳳凰計劃)招生簡章
根據(jù)《關于2022年繼續(xù)做好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3號),2022年我校繼續(xù)實施高校專項計劃(鳳凰計劃),定向招收符合報考條件的來自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qū)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的農村學生。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2022年我校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qū)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高校專項計劃區(qū)域由有關?。▍^(qū)、市)確定。
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基本條件:
1.符合2022年統(tǒng)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qū)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shù)剡B續(xù)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二、招生計劃
2022年計劃招生110人(以教育部核定為準),納入我校年度招生總計劃中。我校將根據(jù)申請情況和審核結果公布各省計劃招生專業(yè)和人數(shù)。
三、報名流程
1.網上報名:符合我校報考條件的學生,請于4月15日至4月25日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網上報名,填寫并打印《廈門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申請表》。
2.上傳申請材料:考生須在報名截止前將申請材料掃描并上傳至報名系統(tǒng),每位考生所需申請材料如下:
(1)填寫完整、并加蓋中學公章的《廈門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申請表》;
(2)學籍證明(所在中學出具并加蓋學校公章);
(3)戶籍證明(戶口本復印件(含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口頁及戶口首頁)或當?shù)毓膊块T開具的證明);
(4)高中階段所修課程和成績(所在中學出具并加蓋學校公章);
(5)高中階段獲獎證書(經所在中學簽署審核意見并加蓋學校公章);
(6)個人申請陳述(由學生本人親筆書寫,800-1000字)。
上傳至報名系統(tǒng)的申請材料要求真實、準確、清晰。所有申請材料通過報名系統(tǒng)網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紙質報名申請材料。未按要求完成報名、報名申請材料不合要求者,報名無效。
四、資格審核
完成報名的考生需要通過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戶籍、學籍資格審核。
五、材料審核
我校充分發(fā)揮學科專家作用,按照全面考察、優(yōu)中擇優(yōu)的原則,對戶籍、學籍資格經各?。ㄊ?、區(qū))審核通過的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于5月底前完成審核工作。
六、資格確定
1.我校將根據(jù)對考生申請材料的審核結果,于5月底前擇優(yōu)確定考生高校專項計劃候選資格。獲得候選資格考生名單將在我校招生網公示。
2.經我校招生網和中學公示無異議的高校專項計劃候選資格考生名單,我辦將報送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方取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
3.我校將根據(jù)各省入選資格考生人數(shù),兼顧生源質量與區(qū)域分布的合理性,參考我校在各省本科批次招生計劃的安排,公布各省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專業(yè)和人數(shù)。
七、錄取辦法
1.取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的考生,本著自愿的原則,須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省級招生部門統(tǒng)一安排和要求填報高校專項計劃志愿,且專業(yè)服從調劑。未按照要求填報高校專項計劃志愿的考生,在本一批等其它和高校專項計劃無關的批次和類別錄取時不再享有我校高校專項計劃資格。
2.我校在有關省級招生部門投檔給我校,具有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的合格考生中,根據(jù)我校公布的各省高校專項計劃的專業(yè)計劃及考生投檔分、專業(yè)志愿等,按照考生高考投檔分數(shù)(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并安排學習專業(yè)。但考生高考投檔分數(shù)(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本一批分數(shù)線。凡已合并錄取批次及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高考投檔分數(shù)(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生源所在省份劃定的特殊類型招生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須選擇與本人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選考科目相匹配的專業(yè)報考。
3.通過高校專項計劃錄取的學生,入學以后原則上不得轉專業(yè),如有特殊情況,確實需要轉專業(yè)的,僅限定在與原錄取專業(yè)相關相近專業(yè)內,根據(jù)廈門大學轉專業(yè)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八、監(jiān)督機制
1.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接受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對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有異議,可向我校監(jiān)察處申訴,電話:0592-2186219。
2.我校將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將通過審核入選資格的考生名單、錄取標準和錄取結果等信息進行公示。
九、附則
1.中學和申請考生須對填寫的內容和提供的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和舞弊行為者,一經查實,我校將取消其高校專項計劃資格,同時保留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的權利。
2.我校將在考生申請、錄取和新生報到環(huán)節(jié)認真開展考生資格復查,逐人核查考生報名材料、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等相關信息。對存疑的考生,我校將及時商請有關省級招生機構復核,堅決取消不符合實施區(qū)域、學籍、戶籍等要求的考生資格。
3.申請我校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請及時關注我校招生網的相關信息。凡因未能按我校要求如期辦理相關事項或個人信息提供不準確而產生影響錄取等問題,均由考生個人負責。
4.按照教育部規(guī)定,從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十、本招生簡章由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一、聯(lián)系方式
電話:0592-2188888
傳真:0592-2180256
網址:https://zs.xmu.edu.cn
郵箱:zs@x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