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問手機版]
掃一掃關注學校更多資訊
韶關學院獎助政策
第九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四十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學校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一)省級及以上: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服兵役國家補償資助金、廣東生源新生助學金等。
(二)學校和社會:麗林勵志獎學金、雷為有獎學金、香港石景宜劉紫英助學金、黎燦助學金、鄧安堂助學金、仲明助學金、特殊困難臨時補助金、勤工助學金等。
(三)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可憑錄取通知書、戶口本等資料到戶籍所在地縣(市、區(qū))教育局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國家助學貸款,每學年貸款金額最高均不超過人民幣8000元,學生在校期間免利息,畢業(yè)當年開始還利息,畢業(yè)三年后開始分批還貸款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