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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師范大學“太陽慈善助學金”項目介紹
湖南太陽慈善助學基金會為支持我校教育事業(yè)發(fā)展,幫助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yè),激勵學生勤奮學習,培養(yǎng)優(yōu)秀、敬業(yè)和感恩的高素質人才,從2014年開始在我校設立“太陽慈善助學金”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一、推薦名額及資助標準
根據基金會要求,按1:3的比例進行推薦,在原有受助學生基礎上進行推薦名額分配,學院共計推薦30名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其中15名連續(xù)受助學生所在學院不在推薦范圍,學校審核后,報送捐資方湖南太陽慈善助學基金會。由基金會確定最終受助的10名學生,資助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人民幣,原則上連續(xù)資助4年。
二、資助對象及條件
1.秋季入學全日制在讀家庭經濟困難本科新生;
2.熱愛祖國,尊敬師長,關心集體,團結同學,有良好的品德修養(yǎng);
3.學習勤奮,成績優(yōu)良,大學四年無掛科或成績不合格現象,生活簡樸,師生評價好;
4.遵守法律法規(guī),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沒有違法違紀情況;
5.沒有獲得其他社會資助。
三、申報材料
1.《太陽慈善助學金申請表》(一式兩份,附件3);
2.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
3.本人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文件,本人所在村、社區(qū)和學校提供蓋章文件;
4.其他參考條件證明材料。
四、評審程序
1.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并填寫《太陽慈善助學申請表》,提供相關申報材料交所在學院;
2.學院進行初審,根據《湖南師范大學“太陽慈善助學金”推薦名額分配表》,確定推薦參評人選,并填寫《湖南師范大學“太陽慈善助學金”推薦參評學生匯總表》,附推薦參評學生個人申報材料報送至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