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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藝術職業(yè)學院2021年五年一貫制高職班招生章程
珠海藝術職業(yè)學院2021年五年一貫制高職班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精神,構建與現代產業(yè)體系相適應的廣東特色現代職業(yè)教育體系,確保珠海藝術職業(yè)學院五年一貫制高職班單獨招生考試(以下簡稱“五年一貫制”)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單獨招生考試工作的通知》(粵教考函〔2021〕1號)、《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關于做好2021年廣東省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單獨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粵招辦〔2021〕7號)等文件規(guī)定和要求,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珠海藝術職業(yè)學院
第四條 招生代碼:8880006
第五條 學院地址:珠海市金灣區(qū)廣安路2號,郵政編碼:519090
第六條 辦學層次:??疲ǜ呗殻?/p>
第七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八條 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九條 畢業(yè)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guī)定錄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huán)節(jié),符合畢(結)業(yè)條件者,頒發(fā)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yè)證書,并報廣東省教育廳電子注冊。頒發(fā)證書學校名稱:珠海藝術職業(yè)學院,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yè)證書。退學者,視具體情況發(fā)放肄業(yè)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條 學院設立由學院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zhí)行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guī)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guī)模和招生計劃,領導、監(jiān)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一條 學院招生就業(yè)處為招生工作的具體執(zhí)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招生規(guī)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五年一貫制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二條 設立由學院領導和紀檢監(jiān)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jiān)督小組,在招生工作期間,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jiān)督。
第四章 招生專業(yè)、計劃和學制
第十三條 五年一貫制招生計劃為音樂表演專業(yè)50人、舞蹈表演專業(yè)30人、環(huán)境藝術設計專業(yè)60人、首飾設計與工藝專業(yè)60人,招生計劃共計200人。各專業(yè)均須考生參加文化課考試和專業(yè)術科考試。
第十四條 五年一貫制招生專業(yè)學制五年,考生被錄取后,原則上不能退檔,不能轉學,不能轉專業(yè),否則取消其錄取資格。考生參加五年一貫制高職招生考試被錄取后,可以繼續(xù)參加當年中考及高中階段學校錄取。
第五章 招生對象和要求
第十五條 具有廣東省戶籍或屬于外省來粵務工人員的隨遷子女、符合報考地(以地級市為單位)2021年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以下簡稱“中考”)報名條件的應屆初中畢業(yè)生。同時,五年一貫制轉段時,學生應符合有關高校錄取所在年度廣東省普通高考報名條件。
第六章 報名與考試安排
第十六條 報名安排
1、網上預報名時間:2021年3月16-21日??忌氃谝?guī)定時間內登陸“廣東省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招生報名系統”(網址:https://www.eeagd.edu.cn/zkptgz)進行預報名并選定志愿學校、專業(yè)、報名點、考試地點等信息。
2、誠信填報??忌M入預報名網頁,首先需認真閱讀《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單獨招生考試考生守則》和《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單獨招生考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確認已閱讀及承諾遵守相關要求后,須閱讀考生防疫須知,自覺進行考前14天自我健康觀察,如實在“粵康碼”中進行健康申報,同時在報名系統中下載打印填寫記錄考前14天個人健康信息申報表(此表與“粵康碼”須在領取準考證和進考場檢查時出示),然后在報名頁面《2021年廣東省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單獨招生考試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中逐項填報個人信息。
符合報考地報考條件的外省來粵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考生還需填報完整的 《廣東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五年一貫制招生考試報名資格審核表》(以下簡稱“《報名資格審核表》”),隨遷子女考生的《隨遷子女資格審核表》須在錄取前經報考所在地級市招生辦審核通過后,該考生才能獲得錄取資格。因資料缺失或作假等導致考生不能正常錄取的由其本人及家長負責。
3、上傳個人資料并提交審核。按報名系統提示上傳考生以下資格審核材料照片并提交審核(上傳資料必須要清晰、端正、正確,無多余邊角空白內容):
1)本人二代身份證(正、反面);
2)居民戶口簿(戶頭首頁、戶主頁、父親或母親頁(或監(jiān)護人頁)、本人頁);
3)學生證原件或學校開具的確認該學生為2021年本校應屆初中畢業(yè)生并符合2021年報考地中考報名條件的證明;
4)隨遷子女考生除上傳以上個人資料外,還需上傳以下材料:父母身份證、居住證流水、社保流水、戶口本全戶人員信息(能體現監(jiān)護人與考生的關系)。各種證明材料請按考生及其父母身份證、戶口簿及就業(yè)、居住、社保保險和學籍材料等順序疊放上傳。
4、釆集個人相片??忌ㄟ^關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官微(微信號:gdsksy),用小程序-相片釆集-“相片釆集”考生端功能上傳考生本人相片。
第十七條 確認填報信息
1、考生在報名系統中完成個人信息填報、成功上傳個人資料及拍照后,要認真核實《報名登記表》、《報名資格審核表》中填報的各項內容,補填漏(錯)輸入信息,尤其應逐字核實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性別、就讀中學全稱、報考志愿(學校名稱、專業(yè)名稱)、考試地點(文化課考點、專業(yè)術科考點)等信息;需參加專業(yè)術科考試的考生必須認真核對專業(yè)術科考試信息??忌鷦毡乇WC上傳資料完整性,上傳資料將作為錄取審核依據,上傳不完整、不清晰或錯誤等,視為報考資格不合格并取消錄取資格。
2、考生網上確認報名時間:2021年3月22~23日。考生必須對自己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資料上傳提交成功后將由報名點進行初步審核,報名點審核通過后考生還需再次登陸報名系統進行確認報名并查閱相關信息。
3、考生在報名系統上點擊“確認報名”完成報名。未進行網上確認的考生不予安排考試。家長和考生所在中學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相關要求,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及時指導考生按報考要求及程序進行報考??忌目荚?、錄取以及入學后的學籍管理和畢業(yè)證書電子注冊,都將以考生網上確認的報名信息為準??忌氄J真核對報名信息,如有疑問須向家長和老師咨詢,確保提供的報名信息真實、準確。各報名點應認真做好宣傳及信息審核工作,確保考生信息的準確、完整。
4、《報名登記表》、《報名資格審核表》一經確認,所有的報名信息不得更改。因考生錄入錯誤或不認真校對而造成不能參加考試、錄取以及學籍錯誤的,后果由考生本人及家長承擔??忌仨氂涀”救说膱竺柡蛡€人登錄密碼,以便后續(xù)查詢考試成績和錄取結果。
第十八條 繳納考試費和領取準考證
1、根據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試收費問題的復函》(粵價函〔2014〕19號)規(guī)定,考生按每科25元的標準繳交考試費。文化課按3科收費共計75元;術科考試分基本素質和專項基礎2科,按2科收費共計50元。
2、選擇我校作為文化課考點的考生在完成網上報名確認后于4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出示“粵康碼”、經本人簽名確認的《報名登記表》(可從系統下載打?。┮约翱记?span style=";padding: 0px;font-size: 13px">14天個人健康信息申報表等資料到我校綜合樓招生辦(珠海市金灣區(qū)廣安路2號)辦理繳費、交資料、領準考證。
3、選擇其他學校作為文化課考點但選擇我校作為專業(yè)術科考點的考生,除按照文化課考點要求把文化課考試費和相關報名資料交到文化課考點外,還需在我校專業(yè)術科考試(時間見第十九條)前1小時在我校綜合樓招生辦(珠海市金灣區(qū)廣安路2號)辦理繳交專業(yè)術科考試費,安排參加專業(yè)術科考試。
第十九條 考試安排
1、全省統一文化課考試:2021年4月10日舉行。上午8:30--10:10 英語;10:40--12:20 數學;下午15:00--17:00 語文。我校文化課考點考場設在校本部綜合樓(珠海市金灣區(qū)廣安路2號),考生需在開考前半小時到達我校綜合樓咨詢工作人員或考場標識指引進入考場。
2、我校專業(yè)術科考試時間安排在2021年4月11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舉行。我校專業(yè)術科考點考場設在校本部綜合樓(珠海市金灣區(qū)廣安路2號),考生可根據路程情況自行選擇時間段進行報到參加考試,選擇上午時段的考生需在8:30分前到達我??键c,選擇下午時段的考生需在14:00分前到達我校考點??忌竭_我校綜合樓咨詢工作人員或考場標識指引進入考場。
溫馨提示:
1)我校設有文化課考點、專業(yè)術科考點考場供全省考生選擇??忌筛鶕罂紝W校要求、路程、時間等自行選擇全省各文化課考點和專業(yè)術科考點參加考試,文化課成績全省統一互認,專業(yè)術科考試成績各校自行制定是否互認(我?;フJ其他考點同科類術科成績)。
2)我校專業(yè)術科考試時間安排在文化課考試后一天,選擇在我校只參加專業(yè)術科考試的考生要在文化課考試完成后合理安排時間和住宿,避免趕不上第二天我校的專業(yè)術科考試時間。對于距離較遠考生也可把文化課考點、專業(yè)術科考點都選擇在我校,并在文化課開考前一天到達我校附近酒店住宿,避免一天跑一個考點影響考生發(fā)揮。
3)報考我校各專業(yè)的考生,建議文化課考點、專業(yè)術科考點都選擇我校。
第七章 錄取原則與新生注冊
第二十條 凡報考我校五年一貫制招生專業(yè)考試的考生,須參加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文化課統一考試和相應專業(yè)術科考試。五年一貫制招生文化課考試科目實行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命題、統一組織評卷。
第二十一條 文化課考試科目含語文、數學和英語共3科,各科試卷卷面滿分150,三科總分450分,采用閉卷筆答考試方式。文化課考試的內容范圍按教育部制定(2011年版)的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 、《數學課程標準》 、《英語課程標準》要求執(zhí)行。
第二十二條 專業(yè)術科考試分基本素質和專項基礎兩科,總成績(音樂、舞蹈、美術)按百分制設置,60分及以上為合格,考生成績當場公布。我校認可其他院校同科類專業(yè)術科考試成績。報考我校多個專業(yè)志愿的考生均須參加各志愿專業(yè)相應的專業(yè)術科考試。我校將按廣東省教育考試院規(guī)定在專業(yè)術科考試結束后一周內在我校招生官網上公示在我校參加專業(yè)術科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名單,并上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
第二十三條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根據考生文化課考試成績情況劃定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藝術類專業(yè)錄取時,在考生報考專業(yè)術科考試合格基礎上按文化課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進行投檔錄取,總分相同時優(yōu)先錄取術科分數較高者,如術科成績再出現同分,則按語文科成績從高到低錄取。錄取后不得申請轉專業(yè)。錄取采用“專業(yè)志愿優(yōu)先”原則,在第一專業(yè)志愿額滿的情況下,按考生第二專業(yè)志愿錄取,以此類推??忌袑I(yè)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yè)調劑,則根據考生錄取排名分,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yè)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沒有相應專業(yè)術科成績合格的考生不能調劑到相應術科專業(yè)錄取。
第二十四條 經正式錄取的考生,我校將在9月前通過郵政快遞發(fā)放錄取通知書,考生須在錄取通知書規(guī)定時間內,憑錄取通知書、二代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初中畢業(yè)證等原件到我校報到,我校對新生提交的個人資料與其在報名系統上傳資料進行嚴格對比、審核,對不符合錄取條件、弄虛作假、未取得初中畢業(yè)證的,一律按規(guī)定取消入學資格。符合條件學生辦理注冊手續(xù),逾期未報到注冊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 學生體檢要求按照各地市2021年中考體檢規(guī)定執(zhí)行,新生入學后我校按規(guī)定進行復查。體檢不合格或不適合專業(yè)學習者,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
第八章 違規(guī)處理
第二十六條 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號《教育部關于修改<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的決定》處理??忌倪`規(guī)情況將報廣東省招生辦公室。
第九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七條 根據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試收費問題的復函》(粵價函〔2014〕19號)規(guī)定,考生按每科25元的標準繳交考試費。文化課按3科收費;術科考試分基本素質和專項基礎2科,按2科收費。
第二十八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和珠海市物價局有關文件執(zhí)行。具體學費標準為:前三年為每生7800元/學年,后兩年按照普高招生入學標準執(zhí)行。住宿費標準為:每生1500元/學年。
第十一章 學生資助政策
第二十九條 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獎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另學校還設有校級獎學金。
第十二章 招生咨詢、監(jiān)督與申訴
第三十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56-3982388、3982377
學院網址:http://www.zhac.edu.cn/
招生網址:http://old.zhac.edu.cn/xin/zsb/zsb1.asp
第三十一條 招生工作的監(jiān)督與申訴
監(jiān)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紀檢監(jiān)察室
監(jiān)督電話:0756-3982301 傳真:0756-3982300
第十三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珠海藝術職業(yè)學院于2021年3月12日由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珠海藝術職業(yè)學院2021年五年一貫制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訂。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和上級的政策、規(guī)定不一致,以國家法律和上級的政策、規(guī)定為準。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由珠海藝術職業(yè)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請關注廣東省教育廳、教育考試院和珠海藝術職業(yè)學院招生網站相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