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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云港職業(yè)技術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guī)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guī)定,以及學校所向的相關招生各?。ㄗ灾螀^(qū)、直轄市)的招生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全日制專科學歷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厩闆r
第三條 學校全稱:連云港職業(yè)技術學院。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1050,學校在各招生?。ㄗ灾螀^(qū)、直轄市)的代碼以各?。ㄗ灾螀^(qū)、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
學校辦學地址:江蘇省連云港市晨光路2號
第四條 學校簡介
連云港職業(yè)技術學院前身是連云港職業(yè)大學,1983年3月經教育部批準成立;1999年3月更名為連云港職業(yè)技術學院。
學校位于風景秀麗、氣候宜人的海濱城市,“一帶一路”交匯點城市,全國文明城市和中國優(yōu)秀旅游城市——江蘇省連云港市,坐落在著名的西游圣境花果山腳下。占地面積1150畝,建筑面積33萬平方米,現有教職工5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近1.4萬人。設有9個二級學院2個教學部共11個教學單位。
第五條 我校對在規(guī)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yè)畢業(yè)要求的學生,頒發(fā)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畢業(yè)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連云港職業(yè)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七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連云港職業(yè)技術學院招生就業(yè)辦公室。
第八條 學校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招生工作組,負責該地區(qū)招生宣傳和咨詢,并協助招生辦公室進行招生錄取。招生工作組成員由學校在職教職工聘任。
第九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學校紀委和第三方多重監(jiān)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監(jiān)督部門的監(jiān)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根據學校人才培養(yǎng)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tǒng)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qū)域協調發(fā)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學校分省招生計劃。由各?。ㄗ灾螀^(qū)、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 招生專業(yè)
序號 | 專業(yè)名稱 | 專業(yè)代碼 | 學制 | 學費 |
1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460301 | 三 | 5300 |
2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460306 | 三 | 5300 |
3 | 工業(yè)機器人技術 | 460305 | 三 | 5300 |
4 | 數控技術 | 460103 | 三 | 5300 |
5 | 無人機應用技術 | 460609 | 三 | 5300 |
6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500211 | 三 | 5300 |
7 | 應用化工技術 | 470201 | 三 | 5300 |
8 | 石油化工技術 | 470204 | 三 | 5300 |
9 | 環(huán)境監(jiān)測技術 | 420801 | 三 | 5300 |
10 | 復合材料智能制造技術 | 430603 | 三 | 5300 |
11 | 材料工程技術 | 430601 | 三 | 5300 |
12 | 藥品生產技術 | 490201 | 三 | 5300 |
13 | 生物制藥技術 | 490202 | 三 | 5300 |
14 | 藥品質量與安全 | 490206 | 三 | 5300 |
15 | 藥品經營與管理 | 490208 | 三 | 4700 |
16 | 現代文秘 | 590401 | 三 | 4700 |
17 | 人力資源管理 | 590202 | 三 | 4700 |
18 | 全媒體廣告策劃與營銷 | 560216 | 三 | 5300 |
19 | 融媒體技術與運營 | 560213 | 三 | 4700 |
20 | 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 | 520802 | 三 | 4700 |
21 | 大數據與會計 | 530302 | 三 | 4700 |
22 | 大數據與財務管理 | 530301 | 三 | 4700 |
23 | 市場營銷 | 530605 | 三 | 4700 |
24 | 跨境電子商務 | 530702 | 三 | 4700 |
25 | 電子商務 | 530701 | 三 | 4700 |
26 | 現代物流管理 | 530802 | 三 | 4700 |
27 | 園林技術 | 410202 | 三 | 2200 |
28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510201 | 三 | 5300 |
29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510202 | 三 | 5300 |
30 | 軟件技術 | 510203 | 三 | 5300 |
31 | 大數據技術 | 510205 | 三 | 5300 |
32 | 數字媒體技術 | 510204 | 三 | 5300 |
33 | 人工智能技術應用 | 510209 | 三 | 5300 |
34 | 物聯網應用技術 | 510102 | 三 | 5300 |
35 | 旅游管理 | 540101 | 三 | 4700 |
36 | 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 | 540106 | 三 | 4700 |
37 | 會展策劃與管理 | 540112 | 三 | 4700 |
38 | 室內藝術設計 | 550114 | 三 | 6800 |
39 | 數字媒體藝術設計 | 550103 | 三 | 6800 |
40 | 服裝與服飾設計 | 550105 | 三 | 6800 |
41 | 建筑工程技術 | 440301 | 三 | 5300 |
42 | 工程造價 | 440501 | 三 | 4700 |
43 | 建筑室內設計 | 440106 | 三 | 5300 |
44 | 市政工程技術 | 440601 | 三 | 5300 |
45 | 空中乘務 | 500405 | 三 | 5300 |
46 | 高速鐵路客運服務 | 500113 | 三 | 5300 |
47 | 商務英語 | 570201 | 三 | 4700 |
注: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
第四章 錄取規(guī)則
第十三條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ㄗ灾螀^(qū)、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第十四條 學校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頒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guī)定(特殊專業(yè)體檢及要求)。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第十五條 考核方式:全國普通高考。
第十六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招生部門監(jiān)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錄取。
第十七條 我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區(qū))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加分優(yōu)惠政策。
第十八條 學校將根據各?。ㄗ灾螀^(qū)、直轄市)的相關規(guī)定確定調檔比例,并經考試院審核。
第十九條 學校根據各?。ㄗ灾螀^(qū)、直轄市)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錄取,若平行志愿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平行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錄取或者按各省規(guī)定參加其他志愿錄取。
第二十條 高考綜合改革試點?。ㄊ校┌雌涓呖几母锓桨赶嚓P規(guī)定進行錄取。
第二十一條 錄取辦法
(一)錄取原則:對進檔考生的錄取采用“專業(yè)清”的錄取辦法,以高考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第一專業(yè)志愿擇優(yōu)錄取,如該專業(yè)已經錄滿,則根據專業(yè)志愿順序調劑至后續(xù)報考專業(yè),以此類推,對于無法調劑至其他專業(yè)志愿的考生,將予以退檔。凡符合照顧加分條件的考生,我校將根據其加分后的成績按正常錄取程序錄取。藝術類考生投檔分按照美術類專業(yè)考試成績與高考總成績總和計算,如果省級主管部門對藝術類專業(yè)總分構成比例有特殊要求,則以省級主管部門要求為準。
(二)同分錄取原則:
(1)實行高考改革試點的省份,當投檔分相同時,首選科目為歷史的,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進行二次排序;首選科目為物理的,依次按照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進行二次排序;若仍相同,則依照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從高到低進行二次排序。
(2)未實行高考改革試點的省份,當投檔分相同時,文科考生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進行二次排序;理科考生依次按照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進行二次排序。
(3)藝術類考生如投檔分相同,則按照省統(tǒng)考??普n成績從高到低進行二次排序。
第二十二條 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我校寄發(fā)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四條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 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公辦高等學校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14]136號)文件規(guī)定,學費為:文科類4700元/學年,工科類5300元/學年,農林類2200元/學年,藝術類6800元/學年。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高等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蘇價費〔2002〕369號、蘇財綜〔2002〕162號)要求,住宿費標準為:800或1200元/學年。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校后,我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guī)定處理,凡發(fā)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 獎助學金和國家助學貸款情況
獎學金:我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校內獎學金等,累計年度發(fā)放額超過500多萬。
助學金:我校設有國家助學金、退役士兵國家助學金、寒暑假路費補助、勤工助學、殘疾學生學費減免、建檔立卡學生學費減免等助學政策,年度累計發(fā)放額超過1000多萬,學生覆蓋面超過50%。
助學貸款:考生可憑我校錄取通知書到當地教育局資助部門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可享受每年最高額12000元的助學貸款。
第二十七條 學校通訊地址:江蘇省連云港市晨光路2號 郵政編碼:222000
招生咨詢電話:0518-85985555
招生傳真:0518-85985678
電子信箱:lygtczjb@126.com
招生監(jiān)督電話:0518-85985011
招生監(jiān)督郵箱:2113858@qq.com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http://zb.lygtc.cn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通過我校招生網向社會發(fā)布,對于各種媒體節(jié)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九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guī)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guī)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guī)定為準。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連云港職業(yè)技術學院招生就業(yè)辦公室負責解釋。
連云港職業(yè)技術學院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