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富源學校高考移民事件近日引發(fā)關注。在高三“二模”中,該校占據(jù)了理科全市前10名中的6席,引發(fā)質疑。有關部門證實,有10余名學生是從河北衡水第一中學轉入。
7日上午,廣東省教育廳廳長表示,高考移民考前發(fā)現(xiàn)回原籍地考試,考后取消成績。前兩天,《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出臺,要求各地成立“高考移民”專項行動工作組,開展專項治理,并公布了“高考移民”舉報郵箱。一套嚴厲打擊考高移民的組合拳已形成。
在2019年高考前一個月爆出高考移民事件,涉事兩省的高三學生及家長,擔憂是必然的。站在廣東考生角度,“空降”的高考移民,擠占了本省考生的錄取名額,加大了錄取難度,破壞了當?shù)氐母呖贾刃蚝徒逃鷳B(tài);對河北考生來說,雖然他們付出了同等或更多的努力,但他們的同學卻能僅靠變更高考地點的方式,輕松實現(xiàn)更大概率上大學,同樣不公平。而公平,是高考不容踐踏的底線。
要注意的是,此次高考移民不同于以往通過異地購房等顯性手段實現(xiàn),而是以民辦學校與名校聯(lián)姻的模式,這無疑更為隱蔽。民辦學校一邊吸收外地優(yōu)質生源在本地高考,一邊向名校輸送本校生源,讓其接受“快速考高分”的教育,再返回本地高考。兩種方式,一個目的,都是讓民辦學校在高考戰(zhàn)中成績更亮眼,從而打響知名度,以便今后更好“掐尖”。這種違反政策的做法,暴露了一些民辦學校急功近利的嘴臉,將吸收借鑒名校資源和辦學經驗的好“經”徹底念歪了。
因此,一方面需對高考移民依法依規(guī)處理,追責相關部門和人員。另一方面,也有必要對民辦學校與外地名校合作辦學的模式重新審視,以防有學校借合作之名,掩飾高考移民之實。要知道,這幾年,以衡水中學為代表的超級中學異地辦分校,或與當?shù)孛褶k學校聯(lián)姻辦學,十分常見。在這其中,有無高考移民的動機和行為,有必要放到太陽底下曬一曬。
另外,有業(yè)內人士和網(wǎng)友指出,還有一種更隱蔽的高考移民,即“學籍空掛”——學生將學籍掛在一處,到外地讀書,再返回學籍地參加高考。以廣東為例,非廣東戶籍的考生和家長必須具備“兩個合法”(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及“三個三年”(學籍、社保、居住證各滿三年)的條件。也就是說,如果一名非廣東戶籍的考生,將學籍掛在廣東,到外省讀書,再回廣東高考,因為不具備“連續(xù)三年學籍”,按規(guī)定不能在廣東高考。但這種情況如果不嚴格追究,很容易被蒙混過關。這要求在政策落實層面,還需考察考生及家長更多指標,挖出“潛伏者”。
需要說明的是,依法打擊高考移民,與針對流動人員子女的教育政策并不矛盾,兩者有根本區(qū)別。打擊高考移民,是營造高考的區(qū)域性公平,讓更多普通人受惠;讓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接受更好的教育、更方便地高考,也不能違背公平原則和現(xiàn)行政策。要防止打著追求公平的旗號,制造新的不公。畢竟,在很長時間內,高考不僅是個人改變命運、實現(xiàn)階層流動的重要路徑,也是社會公平的重要部分,被賦予了太多的公眾期待。